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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情故事我用整个青春等到你

发布时间:2024-03-28 23:22:53 文章来源:初二年级英语作文作者:佚名

1

盛夏七月,南方小城独有的燥热充斥在城市的上空,空气中流动着一股散不去的闷热气息。

夹杂着心底蓄积已久的暗流,我踌躇是否应该拨出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

一年的时间可以改变很多东西,我可以一个人完成一套物理试卷,可以放弃写作置身于高四的苦海,可以一个人安静地生活……然而,有些东西却未曾改变和消失,反而随着时间的沉淀根深蒂固,在这个漫长的季节开出繁盛的花朵。

“小熙,你在等人吗?”七哥从冰柜里拿出两罐凉茶向我走来。

“是啊,只是不知道他会不会来。”我抬头看了一眼墙上的挂钟,已经是晚上八点,距离发出短信已经过了半个钟头,不知道严墨是否看到了信息。

信息很短,只有五个字:“我在四季红。”这应该是我给严墨发过的最短的简讯,信息没有署名,这也是我人间蒸发一年后第一次和高中同学联系。

街头已是灯火阑珊,小城的夜市一派繁华,闷热的季节丝毫不会影响人们的夜生活。

“对于不确定的事情就应该具有刨根问底的精神,有些事你不去尝试又怎么能知道结果?”七哥已经把易拉罐的拉环扣开,“喝凉茶消消暑。”七哥憨笑着把凉茶递到我面前,每次看到七哥憨笑的样子总是本能地联想到亲切这个词。

我和七哥认识快一年了,他是这家火锅店的主人。

高四觉得熬不下去的时候我都会来七哥这里,因为考场上的兵荒马乱总能在这里得到片刻的安宁,对于一个内心流离失所表面却风平浪静的人来说,四季红无疑是一个很好的休憩点。但是最重要的原因却是这里留有我喜欢的男孩的回忆。

记得以前在网上看过一段话,大致是说当你真正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你会无意识地听他听过的歌,看他看过的书,走他走过的路……在遇见严墨之前我对这段话嗤之以鼻,在遇见他之后,我为自己曾经的武断感到惭愧。

当我妈知道我要来四季红吃火锅时,她像看傻子一样盯着我愣了几秒,“大热天的跑去吃火锅,你这孩子总是不按常理出牌。”

嗯。我也是这样觉得。

该怎么理解不按常理出牌呢?

高一下学期文理分班时在几位文科老师的无限惋惜中毅然决然,以飞蛾扑火的精神走进如狼似虎的理科班,高考失利时毫不犹豫放弃第二志愿选择复读,还是两周前第二次填报志愿时舍弃南方某所老牌名校选择千里之外的北方学校?

我听过的最美好也是最通俗的祝愿是—梦想成真。

曾经以为的遥不可及却在历经万水千山的跋涉后变得触手可及,如今想起来都被自己感动得一塌糊涂。

2

严墨,你过得好吗?

严墨,你还记得我吗?

严墨,我在想念你 。

那些未说出口的话无时无刻不在提醒我曾经有个少年路过我的人生旅途,我们在同一个站台上车,他陪我看过沿途的山川、河流,然后在未知的站台下车,徒留我一个人独自前行。

严墨是那种生活在金字塔顶端的人,无论在何种场合都能迅速成为焦点,他的身上汇聚了太多闪光点。不像我,一旦扎进人堆要想找到就好比大海捞针。

高中时期的严墨性格开朗,成绩斐然,被称为理科天才。而我和这个天才少年唯一的共同点是我们都喜欢格子衬衫。

年少无畏的时光,我们被戏谑穿情侣装。

初时不以为然,只当是一阵轻风,无关紧要。但是面对好事者的屡次取乐,我还是选择了避重就轻,我把那件只穿过两次的苏格兰衬衫放在了衣柜的最里层。

“杨熙同学,我觉得你穿格子衬衫显得更有气质!”当前座的严墨把写有这句话的纸条递给我的时候,我的大脑出现了短暂性的缺氧,那节课是我最喜欢的英语课,讲的是定语从句,可是对于老师讲的知识点我全然不知。

那天的阳光很灿烂,那年的记忆很美。

多年以后,我一直都忘不了那个嘴角上扬露出两颗小虎牙的青涩少年。

后来才知道那张纸条只是个恶作剧,严墨和几个男生打赌我第二天是否会穿格子衬衫,赢的人可以免扫教室一个星期。结果是严墨输了,那件衬衫被我封锁了3年,直到今天我才再一次把它穿在身上。

“杨熙,你太不够意思了,你知道那帮家伙说我什么吗?”

“…”我摇头。

“你说,像我这种品学兼优,德才兼备,上知天文,下知地理的人在咱们学校也算是重点保护对象了,可是他们居然说我没有魅力,真是天大的笑话!”当时的严墨就像一个义愤填膺的小愤青。

当他和我说起这些的时候,我故作镇定地说:“是你曲解了魅力的意思吧,而且,我也赞成他们的观点。”

3

后来的日子,他给我补习数理化,我给他讲解纷繁复杂的各类英语句型和老祖宗留下的精选文言。

某些不易察觉的东西在心底最柔软的一隅茁壮地生长。

时光如白驹过隙,我们也在老师的快马加鞭下坠入高三的深渊。

站在人生的第一个十字路口,我感到惶恐,模拟考的成绩触目惊心,虽然在严墨的帮助下我的理科成绩有所提高,但是距离从来都是存在的。

在很多个辗转反侧的失眠夜里,我仿佛看到了故事的结局,高考过后,我们各奔东西,一切都恢复到原位。在前程面前,我们都无能为力,只能各自为安。

我喜欢严墨,这是个不能说的秘密。至少,在那个时间点是一个秘密。

高考前一天,严墨找到我。我们并排走在种满香樟的林荫路上,彼时严墨的个子已经蹿到一米八,而我的身高却还停留在初中阶段,xx年依旧高而瘦,眉宇间却多了几分成熟。

一年前,我坐在同一个角落远远的看着角落里的少年,那是同学自发组织的饯别会,严墨也在其中,我在离他最远的地方独自咽下滚烫的食物,掉落的眼泪没有人知道,除了七哥。

后来七哥告诉我那天晚上严墨喝得烂醉,朋友送他回去的时候他还含糊不清地念着我的名字。

我将视线转向七哥,他朝严墨做了一个胜利的手势,而后转身进了厨房。

原来如此。

当我的目光再次转换的时候,角落里的少年已经起身向我走来,脸上溢出的笑容如和煦的春风,唤醒沉睡已久的记忆。

“嗨!好久不见。”严墨的声音淡淡的。

“嗯,终于等到你了。”

严墨笑着张开双手给了我一个大大的拥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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