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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作文明朝第一忠臣冤杀案

发布时间:2024-03-29 00:16:23 文章来源:高中作文作者:佚名

在封建社会时期,贪官污吏可谓是层出不穷,甚至王朝统治者还可以纵容下属贪污,如清朝时期的乾隆皇帝。

自古正邪不两立,古代有贪官污吏,也有清廉之臣。教科书中《范进中举》一文,足可见古代吏治的黑暗腐败。

在大多数古人眼里,走上仕途便是致富的象征。在明朝时期,有一位“出淤泥而不染”的清廉官员,世人皆称“明朝第一忠臣”,他洁身自好,不与腐败的官员同流合污,并且为国家尽心尽力,最终的结局却不好,落得个蒙冤被杀,他就是于谦。

在中国历史上,忠臣良将无数,如若遇上明君,大可以有一番作为,可若是遇上昏君奸臣当道,那所留下的故事往往让人感到非常惋惜。

忠臣被冤杀也可以看出封建王朝的气数已尽,国家重用小人奸臣,冤杀忠君爱国之人,王朝如何不灭亡?

于谦,字延益,洪武三十一年(公元1398年)出生于浙江杭州府钱塘县太平里,祖籍河南。

于谦的出身也算是不错,他的太祖、高祖、曾祖父都在朝为官,祖父也曾任工部主事,到了他父亲这一代,便隐居不仕。

于谦少年时非常刻苦读书,并且志向高远,他非常敬佩民族英雄文天祥,立志在长大后成为像文天祥一样的人。永乐十九年(公元1421年),于谦考取辛丑科进士,由此踏上仕途。

于谦为官期间,为百姓平反数百起冤案,百姓爱戴之。当年汉王朱高煦造反,于谦将他骂得抬不起头来,朱高煦见彻底被于谦身上的正气所震慑住。

俗话说,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于谦为官期间不论平民百姓还是朝廷官员,凡是有罪都要严惩。巡抚晋豫期间,于谦为百姓办实事,并且保住一方的安定,其恩威远为流行,连盗贼都不敢在他所管辖的地界露面。

朝廷宦官王振掌权内阁期间,作威作福,百官大臣争相行贿求媚,每到朝会期间,凡是要见王振,都需要献纳白银上百两,甚至上千两。

而于谦每次进京奏事时,从来不带任何礼品,有人劝他带点土特产也好,可于谦甩了甩袖子,说:“只有两袖清风!”于谦的清廉作风让王振非常不满,于是指使通政使李锡弹劾于谦,最终判处于谦死刑。

各地百姓得知此事后,一时间非常愤怒,于是联名上书,王振便随便找了个台阶给自己下,说是抓错了人,于谦出狱后降职为大理寺少卿。

公元1449年,蒙古大汗也先举兵来犯,王振怂恿明英宗御驾亲征,而于谦和兵部尚书等人极力劝谏,可是明英宗不听,最终导致明英宗在土木堡被俘,于谦站出来主持大局,保卫京师。

辅佐明代宗期间,于谦尽心尽力,一心为国家的发展,而也因此惹得那些奸佞之臣不愉快。

于谦的性格刚强,他非常看不起懦弱无能的大臣、皇亲国戚,每次遇到不痛快的事情,他总会拍着胸脯说:“这一腔热血,不知会洒在哪里!”因此憎恨他的人更多。

公元1457年,明代宗病重,石亨、曹吉祥等人趁机迎接上皇(明英宗)恢复帝位,并立即把于谦和大学士王文逮捕入狱,还诬陷于谦等人,一心想要处死于谦等人。

明英宗有些犹豫,徐有功进言说:“不杀于谦,复辟这件事就成了出师无名。”明英宗便拿定主意诛杀于谦。

1457年2月16日,于谦在这座他曾拼死保卫的城池前,得到了他最后的结局斩首。

明朝第一忠臣的结局竟然如此悲惨,当时处死于谦的刽子手在事后寝食难安,天下百姓皆为于谦伸冤,刽子手位卑言轻,他也不愿处死受百姓爱戴的大忠臣,深思熟虑后,他认为唯有自杀谢罪才能够让自己安心。不久之后,刽子手自刎谢罪。

后来,朝廷派官兵前去抄于谦的家,可在搜查过后,官兵们无不落泪,原来于谦的家中根本没有任何值钱的东西,用家徒四壁来形容也不为过,屋中最珍贵的东西还是当年明代宗赠与他的蟒袍和剑器。抄家的官兵也实在看不下去,便也无心再抄家。于谦被冤杀那天,曹吉祥的部下都看不下去,便将买来的酒洒在于谦死的地方,盡管曹吉祥发怒,他照样如此。

于谦的尸首一直无人敢收殓,都督陈逵被于谦的忠义所感动,便收敛了他的尸首。

史书记载:天下冤之!于谦死后不久,连明英宗也后悔了,一代忠臣尚且落得如此下场,王朝如何长久。

(摘自有听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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